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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开展著作权法宣传活动

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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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山东省潍坊市版权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13周年之际,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普及著作权法的活动。  
  一、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潍坊日报》发表了副市长王冰芬题为《贯彻实施著作权法 促进版权事业健康发展》的纪念文章;市版权局局长刘悦著举行答记者问,就实施著作权法的重要性、如何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搞好作品自愿登记、调解版权纠纷等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  
  二、组织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上午,市版权局会同奎文、潍城两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在市区主要路段悬挂标语,设置法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20余人次。  
  三、向学校赠送法律书籍。借“六一”儿童节之际,市版权局向潍坊市实验小学赠送了200册著作权法律知识汇编,并与校领导及有关同志就如何学习著作权法、抵制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了座谈交流,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