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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版权协会签署著作权合作协定

200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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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版权协会与俄罗斯著作权协会在莫斯科签署了《中国版权协会与俄罗斯著作权协会著作权合作议定书》,双方将在著作权信息交流、管理人员交流培养、版权贸易、学术研究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从而促进中俄两国著作权领域的共同发展。 根据该协定,双方将加强著作权信息交流,相互及时提供本国著作权立法的文件与资料、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图书与文章以及国际著作权立法及开展保护工作的各种信息资料。同时,双方将加强人员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互派代表团就合作的各种问题进行沟通与磋商,互派负责人员或专家参加对方举办的国际著作权会议,接收对方著作权工作实习人员,联合举办培训班,并为对方组团参加本国国际图书博览会提供信息、服务与方便。强化双方的版权贸易是此协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双方将经常相互提供各自国家的优秀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或者作品目录,供对方以各种方式使用。
  另外,双方协会将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交流著作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反盗版斗争、著作权学术研究、版权贸易以及开展对外著作权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经验。 在签约仪式上,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表示,协定的签署对开展两国著作权领域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两个协会之间的合作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它不仅为中俄两国传统友好关系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更是对其他国家之间开展著作权的双边合作具有示范作用。
  沈仁干理事长热情欢迎俄罗斯的优秀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在中国出版发行,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作品在俄罗斯出版发行,并表示将努力促进双方在著作权领域有更多的合作,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俄罗斯著作权协会主席安德烈•阿利亚比耶夫表示,俄罗斯对中国的文学艺术作品很有兴趣,中国版权协会和俄著协为中国文学艺术作品在俄罗斯出版发行做了很多工作。协定的签署对促进中俄两国著作权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对中俄两国在著作权领域的合作前景充满信心。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王自强以及俄罗斯著作权协会的有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