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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版权保护合作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20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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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和欧盟贸易总局知识产权部于7月5日下午在京举行记者会,介绍双方在版权保护领域合作的有关情况。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王自强、欧盟贸易总局知识产权部部长保罗.范多伦出席了记者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996年5月7日,旨在推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加强中国与欧盟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交流的“中国-欧盟知识产权合作项目”由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签订, 该项目于1998年正式启动,2000年开始实施具体活动。在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中,S3项目是专门针对版权的合作项目,由国家版权局具体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国家版权局今年共派出四个团组先后对欧盟部分国家进行考察,与相关的国际著作权机构及欧盟部分国家的集体管理组织进行了广泛交流。
  同时,国家版权局与欧盟相关部门合作,先后共五次邀请部分欧盟国家的版权专家来华进行交流,举办研讨会、培训班,就版权保护的各方面问题与国内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国内司法界、国内相关权利人机构等进行了交流。 7月5日,项目邀请了部分欧盟专家在北京举行培训班,这是项目中“欧盟专家上海、成都、北京三地巡回演讲培训活动”的最后一站。
  来自欧盟的专家主要介绍了版权和相关权的背景与发展知识,议题包括:现代版权体系的建立对中国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在TRIPS协议和其他国际条约中中国应履行的义务,如何建立一个现代化体系对权利进行管理及该集体管理机构的角色和责任,权利人如何进行权利的登记,如何与使用者进行谈判、签订协议以及如何建立集体管理组织有效的报酬收转体系等。在培训班结束后,国家版权局与欧盟贸易总局知识产权部共同举行了记者会。  
  在记者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王自强表示,中国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得到了欧盟的大力支持。近几年来,中国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不仅社会各方面保护版权的意识加强,而且修订了《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使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应对新技术高速发展的需要。  
  王自强说,欧洲是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发祥地,欧盟在版权保护方面经验丰富,值得中国借鉴。更重要的是,欧盟以建设性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这给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提供了良好基础。  
  欧盟贸易总局知识产权部部长保罗?范多伦先生则表示,中国在版权保护领域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多位领导人也表达了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他希望欧盟与中国继续加强在版权执法等领域的合作。来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新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新闻出版报、中国文化报、国际广播电台及新浪网等十几家媒体记者参加了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