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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奖励办法

20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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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版权局、成都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出台了《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成都市版权局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这一举措为有力打击侵权盗版行为,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行为,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规范全市出版物市场,促进相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
   依照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查处情况,按一定原则给予奖励;同时,对有特殊贡献或举报查获重要案件的人员,经认定,可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奖金限制。此外,为保护举报人,本办法规定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及住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