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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200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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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国家版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两家光盘厂侵犯微软著作权案件的处罚决定以及对《怪物史莱克2》查缴情况。 近日,国家版权局对侵权复制美国微软公司软件的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新联公司”)、天津民族文化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族光盘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另外,根据美国梦工厂制片公司的投诉,国家版权局对《怪物史莱克2》盗版音像制品进行了查缴。
  2004年6月,美国微软公司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北京中新联公司和天津民族光盘公司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非法复制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联想操作系统恢复光盘”,请求国家版权局对两家公司进行处罚。国家版权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北京中新联公司自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以签订合同等形式接受北京燕京天保影视文化中心的委托,复制“联想操作系统恢复光盘”55000张,非法获利10405元。天津民族光盘公司于2002年以签订合同及接受订单的形式同方晓军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复制“联想操作系统恢复光盘”4000张。上述两公司在复制光盘时均未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给予北京中新联公司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405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天津民族光盘公司罚款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00元的行政处罚。
  《怪物史莱克2》是美国梦工厂制片公司拥有版权的世界著名动画片,于今年5月在美国等地上映,8月10日在中国公映。美国梦工厂向国家版权局投诉,在该片正版音像制品未在我国上市之前,北京、上海、广东等13个城市的一些音像制品、街头流动摊贩和互连网销售《怪物史莱克2》盗版音像制品,盗版音像制品达39个版本,侵权情况十分严重。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音像制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于2004年10月12日下发了《关于查缴<怪物史莱克2>盗版音像制品的通知》,要求各地、特别是盗版严重地区集中查缴。各地版权部门接到国家版权局的通知和有关盗版的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迅速制定了查缴方案,使此次查缴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11月30日,北京、上海、广东、重庆、安徽、辽宁、江苏、福建、四川、陕西、山东、吉林等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 2600余家音像制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共收缴盗版《怪物史莱克2》光盘1140张,取缔2家音像制品销售单位,对 5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 58000 元,查处2家销售盗版《怪物史莱克2》音像制品和提供非法下载服务的网站。 国家版权局查处两家侵权光盘复制厂和查缴盗版《怪物史莱克2》音像制品的行动,表明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坚决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的一贯态度。今后,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强对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案件进行严厉查处,狠抓大案要案,以点代面,查处一个案件,震慑一批盗版分子,教育一方群众。
  同时,国家版权局借本次发布会向社会传递如下信息:
  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打击侵权盗版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坚决打击流通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要加大对生产和使用环节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通过查处大案要案,从源头上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二、打击侵权盗版,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但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权利人的积极配合,难以取得好的执法效果。今天我们向社会公布的这几个处罚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著作权人主动维权的结果。因此,我们呼吁著作权要有维权意识,在这方面,国内的著作权人应该向国外的著作权人学习,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主动配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社会环境。
  三、对于侵权盗版行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包括法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也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侵权行动,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都将一律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