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发布
办事服务

关于同意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批复

2007-01-10
字体 [ ] 打印

                                   国权(2005)30号
  中国音像协会:
  你会《关于发起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组织"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经审查,你会参与发起的权利人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代表音像权利人的权利;依据章程草案拟管理的权利范围与现有的集体管理组织未发生交叉与重合;报送的申请成立集体管理组织材料的形式、内容齐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同意你会关于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希望你会克服初期工作中的困难,大胆探索,努力工作,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好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行业协会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有效实施著作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维护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便利音像节目及音像制品的合法使用。
  请持此件到民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民政 社团  音像 集体管理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