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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博览会的复函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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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权(2006)3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博览会的函》(苏政函(2006)40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第二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博览会主办单位之一,并由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担任组委会副主任。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文化 展览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