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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大连市为国家软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的函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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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权(2005)1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试点城市的请示》(大政(2005)41号文)收悉。
  大连市软件产业较发达,是全国5个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之一,全国软件示范基地。近年来,你市高度重视软件版权保护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市、区、县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版权保护的宣传普及工作。这对于在全国进一
步加强软件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经研究,我局决定同意你市为国家软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希望你市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在全社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大打击盗版软件的力度,探索建立软件版权保护的长期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科技 计算机 软件 版权 示范城市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