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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2019年“扫黄打非”暨著作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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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和版权部门加大对“扫黄打非”案件和侵犯著作权案件的查办力度,组织查办了一批内容涉及传播淫秽信息、侵犯著作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假媒体诈骗等典型案件,有力净化了文化环境,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1、成都市“9•25”沙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经查,沙某某等5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自2008年起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涉案出版物1.5万余册,其中侵权盗版书籍1.2万余册,价值130余万元。2019年12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沙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2、凉山州苏某、朱某某传播淫秽信息案。经查,苏某、朱某某为推销男性保健品先后建立“好莱坞16群”等11个微信群,并在群内传播淫秽信息共计1096条,淫秽视频光盘12张(视频20部),牟利50余万元。2019年9月,凉山州盐源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凉山州盐源县公安部门以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对朱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3、宜宾市黎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经查,黎某某借助网络,以招募童星进行面试检查为借口,诱骗未成年人拍摄和录制身体隐私部位及作出淫秽动作的照片数千张、视频数百部,受害未成年人涉及境内四川、云南、浙江、广西等省份及境外多地。2019年10月14日,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4、成都市杨某某等人利用移动应用程序传播淫秽物品案。经查,2018年1月以来,杨某某、周某某等制作自带收看淫秽视频功能的“流星宝盒”“辣妹直播”软件,聚合其他直播平台低俗内容,链接淫秽视频,并在网上以月卡18元、永久卡99元的价格售卖3000多个登录密码供他人收看淫秽视频,共获利17万余元。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杨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5、绵阳某某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软件著作权案。经查,2014年9月至2017年10月,绵阳某某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伍某某在未经著作权人绵阳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情况下,擅自复制发行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销售给四川、贵州、青海等省份的10余家医疗机构,涉案金额500余万元。2019年11月,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徐某某等5人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绵阳某某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共计42万元罚金。

6、宜宾市“12•17”假媒体机构诈骗案。经查,2017年至2018年12月29日,李某某纠集林某某、刘某某、周某、简某某、林某某等人,假冒“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人力资源报社”和虚构“宜宾市质量报社”“成都市质量报社”等新闻媒体,邀请相关的公司、企业、农村家庭经营户、诊所等开展“优质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以收“广告宣传费”等为名,收取2000元左右一户的“宣传费”,共收取60余家公司、企业、农村家庭经营户、诊所等共12万余元。2020年1月14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6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7、成都市钱某某等人利用网盘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牟利案。经查,2017年10月24日,钱某某在遂宁市射洪县某某酒店以及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某主题酒店内安装摄像头进行偷拍,随后将偷拍到的114段淫秽色情视频储存在“百度云盘”内并以“包月”看直播、“付费”给下载等方式出售给他人。2019年7月26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8、成都“4.25”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经查,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间,刘某、郭某使用“天龙八部OL”的源代码私自架设“巨星天龙”网络游戏服务器,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获利90余万元。2019年8月21日,新都区人民法院以侵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9、成都邱某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经查,邱某凭借其任职深圳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获知公司SVN服务器账号、密码,并私自取得公司“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对该游戏进行换皮、加工后,更名为“大赢家”棋牌游戏并上线运营。至2017年11月底,“大赢家”棋牌游戏共有玩家14万余人,玩家充值金额共计8224余万元,邱某个人获利200余万元。2019年1月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10、南充市“2.9”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经查,南充某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得到《阆中市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作品权利人授权情况下,于2019年1月29日通过“乐活阆中”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提供《阆中市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视频链接。2019年5月30日,南充市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南充某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川报观察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