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发布
办事服务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缔结与生效背景

2020-04-27
字体 [ ] 打印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个在中国签署的国际条约,是第一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条约,它的重大意义在于《北京条约》摆脱了由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制定国际规则的惯例,是一个南北平衡的国际规则,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在规则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93年至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为缔结条约整整用了20年的时间,曾于1996年和2000年两次召开外交会议,但是,由于一些重要国家在表演者权利的规制上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而未能成功缔结条约。但是经过长达近20年的讨论、磋商,分歧和摩擦逐渐在减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南北中间的分歧也逐渐缩小,在这样的背景下,WIPO于2011年决定召开第三次外交会议。国家版权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分析和研判,总体结论是我国承办第三次外交会议利大于弊。有利于扩大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影响,有利于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有利于激发表演者的创造热情,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传统民间表演艺术的挖掘、推广我国传统的表演艺术,也有利于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对提升我国版权话语权非常重要。

2012年6月20日—26日,共有来自156个WIPO成员国和40多个国际组织的202个代表团、721名代表参加了由WIPO主办,中国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外交会议开幕当天,中国代表团团长柳斌杰被大会推选为会议主席。

2012年6月24日19时32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获得一致通过。许多出席大会的代表团表示,《北京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认为,《北京条约》的缔结充分体现了本次外交会议的开放性和建设性,而这就是开放中国的精神。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了《北京条约》。同年7月10日,中国政府向WIPO递交了批准《北京条约》的政府声明。

根据《北京条约》生效条款,其将在30个成员国批准、加入3个月后生效。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向WIPO递交批准书,成为该条约关键的第30名成员,这一备受世人瞩目的国际条约将于今年4月28日生效。

《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权利保护的水平,促进视听产业的发展,其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进一步激发其创造热情;二是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三是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艺,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