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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
努力开创版权事业新局面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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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的颁布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中国版权事业新时代、新篇章的开启。

《著作权法》颁布以来的30年间,中国版权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版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在立法方面,中国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就是这个法律体系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法律,这部法律对加强版权保护、鼓励优秀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繁荣,对规范版权行为、调整版权利益关系、发展版权产业,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在这样一个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下,我国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保护制度,打击侵权盗版取得重大成效,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显著增强,版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版权产业蓬勃发展,版权法律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对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事业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使得中国版权事业不断取得巨大成就。

这些巨大成就,就是对30年前颁布的《著作权法》最好的肯定;成就的取得,既体现了法治的力量,又凝聚了很多人的心血,凝聚了版权领域所有从业者共同奋斗的成果。中国版权协会与我国《著作权法》在1990年同年诞生,30年来,协会全面参与了我国版权事业的开创与建设,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交流、行业维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版权各界的全面肯定和广大会员的充分信任。希望协会继续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改进、创新工作内容与方法,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版权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0年砥砺前行,30年春华秋实。成绩和光荣属于过去。三十而立的《著作权法》与中国版权事业,正年富力强、朝气蓬勃,正在开始新的征程!在当今信息时代,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进步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为版权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我们版权工作者一定会认清职责、不辱使命,抓住新机遇、贡献新作为。

当前,《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著作权法》修订出台后,我们将继续以版权强国建设为中心,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实施和普法宣传,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版权社会服务水平,全方位强化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推动版权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开创版权事业新局面。

今天的中国版权事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版权强国、文化强国和创新型国家而携手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