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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五队队长刘立新:
版权行政执法有快速、精准、高效的特性
2020年09月25日    [ ]   来源:


相较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环境下版权作品的种类、数量不断增加,而且更新快速,信息传播速度快且手段多样。不过,新媒体作品经常出现大家追同一个热点事件,导致出现作品雷同、内容独创性相对较低的情况。

新媒体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重视自我、轻视他人,新媒体平台对于他人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和措施有待加强。二是新媒体平台对证据留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一些平台在明知、应知侵权情况下滥用“避风港原则”逃避责任。

新媒体平台的版权保护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

平台方应积极承担监管责任,先自律后律他,加大对正版内容和原创内容的采购和生产力度,加强版权保护体系建设,利用技术优势建立作品使用规范、版权审核程序,形成切实可行的版权保护体系。

行业组织的作用应该充分发挥出来。行业协会可以在企业版权信息共享、版权保护平台联合研发、版权保护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中发挥桥梁作用。

司法机关可以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在个案特案的办理上提供经验。行政层面可以加强对平台的监管指导,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优势,在加强行政和司法的对接、证据互认等方面形成合力。

行政执法在新媒体平台的版权治理方面有快速、精准、高效的显著特性。快速性体现在行政执法程序启动快、主动性强。精准性体现在版权行政执法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侵权行为更能快速、有效地进行打击,戒一惩三,尤其对于明显滥用“避风港原则”的侵权行为更能精准打击,及时制止。高效性体现在举报投诉通道便捷、程序简单、案件查办快速、维权成本低、制止侵权快。

在此,我呼吁广大网民不断提高版权意识、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版权保护环境和新媒体平台的明天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