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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唐贾军:
规范自律 多方共举
2020年09月25日    [ ]   来源:


网络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迅猛发展的衍生品。游戏产业的高速发展为网络游戏提供了大量的直播内容,同时通过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的受众也迅速扩大。

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1—6月,国内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394.93亿元,同比增幅达22.34%。业界预估,今年我国游戏直播平台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明年整体市场规模将扩张至近400亿元,平台盈利能力也将持续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游戏直播行业处于蓬勃发展过程中,版权问题也“如影随形”,游戏直播版权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因此,加强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的版权规范与自律就显得十分必要。

目前网络游戏直播行业在发展中存在4个问题:一是业内游戏直播侵权问题仍然大量存在。目前虽然已有司法判决认定游戏直播画面的可版权性受到法律保护,游戏直播应取得游戏研发商的授权。但是在实践中,无授权的游戏直播行为仍大量存在,游戏直播侵权问题依旧是行业痛点,游戏研发商针对游戏直播平台侵权提起的诉讼,无论在诉讼数量抑或诉讼标的上均呈现增长趋势。二是实践中很多游戏直播版权问题难以界定。由于游戏类型的产品多样性以及直播类型的行为多样性,哪些游戏直播画面属于法律所保护的作品范畴,游戏直播中游戏主播进行演绎创作之后的权利属性如何界定等,这些问题都是目前网络游戏直播版权保护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三是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指引。虽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发布了《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对游戏直播画面构成作品的审查、涉及游戏直播或录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但该规定属于地方性法院作出的审判指引,在全国范围依然缺少全国性行业规范的明确规则给予各方主体行为指引。四是由于行业竞争等多重原因,在游戏版权授权与合作方面还存在壁垒和障碍。在版权内容合作方面,目前也有游戏厂商与游戏直播平台达成全线游戏内容授权,但是由于市场垄断与竞争加剧,各大游戏研发商对于其在游戏直播版权方面仍有非常大的限制。目前主要采取“自发性”保护手段,通过在与用户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增加对主播这一特殊用户的限制条款,达到保护自身权利的目的,版权授权与合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如何促进我国游戏直播行业的自律健康发展呢?除了要借鉴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外游戏直播行业的工作经验外,我认为需要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一是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引导协调职能,推动网络游戏直播行业版权相关的全国性行业规范指引的制定,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主体合法合规发展,并为行业内各个主体发生的版权纠纷建立疏通化解渠道,促进相关争议纠纷的解决。二是游戏研发商应保持更为开放和合作共赢的心态,积极探索开放授权的可能性,在兼顾社会效益和商业利益的前提下,让更多直播平台能够共同参与到行业精品游戏中来,从而促进行业的繁荣发展。三是游戏直播平台应该树立正确的行业发展理念,建立规范的直播秩序,不断优化自身合规与风控制度,争取为行业的发展树立标杆。同时,也应加强对游戏主播的行为管理,规范其直播行为,建立平台内部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定期开展主播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培训工作,促使一线主播人员成为行业自律的排头兵。四是游戏主播应该自觉提高从业规范化意识,加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依法积极配合监管,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