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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在京签署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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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0月25日上午,中国国家版权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中美之间将建立版权双边合作的框架,通过定期交流信息和经验,共同开展培训和其他合作,加强版权保护的有效性。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签字仪式上表示,近年来,中国的版权保护成效显著,在版权立法、执法、社会服务、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这不仅是加强国际交流和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中美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对开展两国版权领域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两国之间的版权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这不仅为两国版权领域的交流合作注入了新活力,更对国际之间开展版权多边合作具有示范作用,展示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美国商务部副部长、专利商标局局长杜达智表示,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被国际社会所关注,在版权保护领域的成就有目共睹。备忘录的签署,为促进中美两国版权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美国版权局局长玛丽·彼得斯也指出,中美两国版权领域的合作将更好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

  根据备忘录,中美将在版权相关的立法信息与文件交流方面开展合作,就版权相关执法信息和成功经验开展交流,并将通过培训和交流方式,努力使版权立法、行政官员及版权领域相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法律与执法体系,并共同努力就公共宣传与教育活动开展合作以及对各方共同关注的版权问题进行探讨;双方将根据需要商定每年在版权合作领域开展活动计划,尽可能地改善彼此版权制度的有效性,以进一步增强国民及全球经济、鼓励创新领域的经济投资、培养创业精神和创造性,在加速两国版权信息交互与合作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主持签字仪式。来自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驻华使馆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相关官员参加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