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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启动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系列活动
2021年04月25日    [ ]

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主题“全面加强版权工作,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围饶此次宣传活动主题,重点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在推动版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等方面的工作实践,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实际,集中开展全区版权宣传系列活动。

主要内容

一、突出版权宣传主题

2021年全国版权宣传活动主题是“全面加强版权工作,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区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计划和安排。要积极筹划,充分准备,运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

二、深入基层宣传服务

各盟市版权管理部门在宣传周期间要精心组织,做到宣传活动开展有序,重点突出,认真落实活动内容,要配合文化旅游项目,积极服务当地文旅贸易、展会、交流等活动,把版权工作站搬到现场,开展宣传咨询、作品登记、协调授权、受理举报等服务,使版权服务成为文旅活动常客和各类展会标配,营造诚信展会环境。要发挥版权服务工作站作用,开展“六进”版权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机关、校园、企业、园区、社区、单位,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宣传展览、定点咨询、专题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将版权宣传作为经常性工作持续开展下去,推动版权的创造、保护、运用。

三、搞好各类媒体宣传报道

各盟市要加强宣传周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认真计划安排,周密筹划准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当地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及公交、写字楼等公共资源播发和投放宣传制品,全方位搞好宣传活动;要着重梳理本地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情况,树立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作用,挖掘宣传报道的重点亮点,以案说法,积极开展版权执法工作宣传。自治区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传播优势,突出宣传主题,注重传播效果,多形式、多角度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引导正面舆论氛围,努力扩大集中宣传影响,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

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周期间,自治区版权局将充分利用自治区版权服务工作站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阵地,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开展版权科普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围绕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进一步宣传版权法律法规、普及版权知识,以“内蒙古版权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开展微信有奖竞答活动,提升公众版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2.开展版权法规和知识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与进校园活动联合举办,在线下针对高校师生进行《著作权法》(2020年)修改条例以及版权的创作、运用、保护方面的宣讲。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版权”教育资源,为全区版权部门工作人员、中小学师生等社会公众不定期推出版权公益培训课程。

3.开展民间文学艺术(含非遗)保护宣传。与自治区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合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版权保护、展示展播及版权宣传工作,邀请相关企业、高校师生现场体验相关非遗项目,促进非遗项目产业化。

4.开展版权宣传进书店活动。与世界读书日相结合,开展版权宣传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并设立版权服务咨询台进行宣传及现场答疑。以“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为宣传口号,倡导公众尊重创作,支持正版,共同维护版权创新环境。

5.开展版权宣传进高校进企业活动。结合“六进”宣传活动,深入高校、企业、园区开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讲《著作权法》,普及版权知识,解答版权咨询。同时,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版权资源和版权产业贡献率调查,进一步挖掘版权资源,指导版权产品开发、运用、保护,促进版权和文化成果转化,提升作品市场交易价值。

五、报送材料要求

宣传周期间,各盟市版权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要及时上传工作资料,共享宣传资源。

 

联系人:史冰毅、马达

联系电话(传真):0471-4825647

信息报送邮箱:nmgbqjbq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站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nmcpo.com

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版权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

               2021年04月21日

 

来源:内蒙古版权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