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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
著作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2021年06月03日    [ ]   来源:

《著作权法》实施30年来,人民法院著作权审判体系不断完善,审判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以著作权民事审判为基础,行政审判与刑事审判并行发展的司法保护机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著作权法》正确实施。著作权案件的总量大、增长快。据统计,近5年来,人民法院审结著作权案件达1015820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66.7%,年增幅在40%以上。从案件类型来看,人民法院审结的著作权案中民事案件占95%以上,其余为行政和刑事案件;从案由来看,著作权侵权案件占90%以上,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增长速度迅猛。人民法院通过一宗又一宗案件的裁判进行辨法析理,让《著作权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唤醒人们的著作权意识,尊重作者及其作品的人身权、财产权。

二是及时出台司法解释,促进著作权裁判标准统一。自1991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9部著作权司法解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等著作权司法文件6件,有效解决著作权司法尤其是网络著作权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了著作权案件裁判标准统一。

三是不断深化案例指导,提高著作权审判质效。著作权纠纷的前沿问题多,类案情况突出,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形成了由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等组成的有机案例群,为提高著作权案件审判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法院30年的著作权司法保护实践充分证明,必须不断完善符合著作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稳妥驾驭“著作权纠纷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彼此交织,中国特色与国际属性相互影响”的复杂局面,把著作权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和保障国家发展战略。

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著作权案件裁判对于优秀文化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导向功能,通过案件审判,以法治的力量,以人民群众生动感知的方式,捍卫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必须坚持严格保护著作权,激发文化创新动能。尊重著作权的私权属性,严格保护著作权,切实保障作者和著作权受让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护作品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作品的传播利用,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文化创新创造的获得感。

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技术发展的新挑战。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新技术发展给经济社会带来深刻影响,智慧化、数字化审判已经成为发展趋势,为了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在著作权案件审判中要注重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融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新修改《著作权法》6月1日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把学习贯彻新修改《著作权法》与贯彻实施《民法典》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公正司法,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及时总结《著作权法》施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与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共建大保护格局,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