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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林秀芹:
集体管理组织在数字时代更应发挥桥梁作用
2021年06月17日    [ ]   来源:

近几年,欧美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在数字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变得更加重要,因为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实现版权保护激励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能够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

新修改《著作权法》对集体管理组织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定性其是非盈利法人,并且对于它的透明原则、费用裁决机制等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转化为具体的、实操性强的制度呢?

我建议:第一,应完善法定许可制度,这是集体管理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第二,应赋予集体管理组织从事法定许可收费的功能。第三,应该加强监管,特别是应该加强著作权主管部门对集体管理组织活动的监管。第四,借鉴欧盟版权指令,引入透明度原则和良善治理原则,并贯彻到具体的制度里去。第五,应强化信息技术在音乐集体管理中的作用,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第六,设置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的纠纷裁决机制。

总之,应该在各个群体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一个能够让权利人收到版权费、使用者通过合理付费得到想要的作品的好机制,而这一机制应以公平、透明为原则。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