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嘉宾观点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
新修改《著作权法》让集体管理组织地位更清晰
2021年06月10日    [ ]   来源:

新修改《著作权法》第八条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基本原则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了法律性质、地位;增加了调解职能,让纠纷解决方式更多元;规定了版权使用费纠纷的解决机制,费率标准更公允;规定了公示范围,集体管理组织工作更透明更公开;最重要的是明确了业务监管部门,使集体管理组织的内部治理和集体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建议在修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时,明确法定许可的适用条件,明确罚则,增加违反法定许可规定、不支付报酬的使用者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对非法集体管理行为、滥用集体管理组织名称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并明确非法集体管理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希望未来能够明确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对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管的范围,如明确定期或临时检查核查机制,以及检查集体管理组织执行章程、法律法规情况的办法,特别是履行法定许可使用费收取、转付法定职能的情况。

5家集体管理组织有几万会员,每年处理大量版权纠纷,在多元化处理版权纠纷、涉外版权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希望能得到司法机关和版权部门更多的支持。

最近几年我们发现,有一些学术期刊和科技期刊,在期刊版权页标明其转载文章已经向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纳了网络新媒体的使用费,事实并非如此。这是明目张胆滥用集体管理组织名号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和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严厉打击非法集体管理、滥用集体管理组织职能、败坏集体管理组织整体形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