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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6·04”销售侵权盗版光盘案
2014-04-18  点击量:

2012年6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根据线索对“6·04”特大批销侵权盗版及淫秽光盘案立案侦查,并由公安、文化、版权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开展两次集中行动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光盘50余万张,淫秽光盘10余万张。随后专案组在五省十余市县捣毁跨省制售窝点4处,查封18条制造、刻录、印刷生产线,扣押20台大型刻录机,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侵权盗版案值高达1500余万元,非法生产线案值3000余万元,总涉案金额约5000余万元。2013年3月28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缓刑,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典型意义:此案涉案盗版音像制品数量巨大,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是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的一起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