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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播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致辞
2015年04月22日    [ ]


国家版权局网4月22日讯 4月21日上午,在中国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的“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上,播放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的致辞。高锐在致辞中特别指出了版权在确保未来音乐创作的经济和文化可持续性上发挥着根本性作用,并赞赏了中国为音乐作品版权保护做出的贡献。

高锐表示,15年前,正是由于中国和阿尔及利亚代表团的共同倡议,“世界知识产权日”才得以设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都会通过一个特定主题来庆祝这个日子,今年的主题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

高锐强调,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对音乐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保障其作为一种经济和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社会中持续存在。从本质上来说,版权的作用在于为文化成果的生产提供融资手段。版权赋予作者、作曲家和表演者权利,使他们得以控制对自己作品的使用,特别是控制对其创造成果的商业性开发。当下音乐生存的环境正处于从传统环境向数字环境转变的巨变之中。这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机遇,因为作曲家、作家和表演者现在通过互联网拥有了世界舞台。

高锐指出,在面对数字环境带来的绝佳机会时,必须找到一种方式,从经济上回报歌曲作者、作曲家和表演者的创作成果,确保他们在财政上可持续和在经济上能够体面地生活的权利,这是他们对文化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而应得的回报。

高锐高度赞赏了中国在过去30年里,始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发挥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并指出最近的一个突出成果就是2012年在北京签署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北京条约的目的在于保护视听表演,例如由音乐作品的表演者所制作的所有视频,与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密切相关。1996年签署的两份条约为数字环境中音乐作品的保护奠定了基础,北京条约对其进行了补充,增加了视听作品,对加强音乐作品的保护非常重要。

摘编:郑向荣 视频截图: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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