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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机关必须用正版软件
2014-11-25    浏览次数: 次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文件,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文件指出,各州市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要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确保本地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要确保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3类通用软件。

文件要求,本地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情况,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书面报省版权局,由省版权局汇总后报省政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对本单位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要组织好省直各部门软件集中采购工作,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在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的软件采购目录基础上,与其共同确定供应商目录、软件价格,并定期公布。

市级及以下政府采购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省级公布的软件采购目录、软件价格和供应商目录采购正版软件。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招标前审核,并监督验收。各部门要完善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程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采购的计算机产品预装了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且授权版本与实装版本严格一致。在申报计算机办公设备采购计划时,必须有配套地使用正版软件解决方案,防范购买使用侵权盗版软件。

每年12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版权局,再由省版权局汇总后报省政府。

各级财政要将本级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要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奖惩机制。

作者:江枫 来源:云南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