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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副主席、国务院参事、著名作家张抗抗
加强对原创文学版权保护 应加快著作权法修订工作
2017年05月03日    [ ]



网络文学近年来的发展非常迅猛。据了解,全国目前各个网站的签约作者已达到250万人,每年可产生网络原创长篇小说约10万部,而纸质长篇小说每年只有1万部左右。大约有4.6亿读者是通过互联网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等工具来浏览这些文学作品的,日浏览总量超过20亿人次。我认为,我国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已经逐步形成了共存、互补的发展态势。

今天,我们进入到微博时代、微信时代,互联网随时随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过去我们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应该叫“网络恢恢”。一个新的科技时代使互联网成为新的传播工具,这也导致了在传播过程中出现许多版权问题。以我自己为例,最近微信上一直在传播我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原题目是《无法回味的岁月》,是我于1998年发表的一篇随笔,写的是知青上山下乡时候的内容。后来有了微博、微信后,这篇文章被转载、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后来我发现在传播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这篇文章传来传去变成另外一个题目——《丑陋的老三届》,但文章内容没有改变。我认为变了的题目跟我原文表达的意思不同,而且这也不是我的风格,我不赞成这个标题的修改。这个例子就涉及我们今天谈的网络版权问题,说明我的版权受到来自网络传播过程造成的侵害。而我面对汪洋的微信“大海”是没有能力再还原我原来富有诗意的标题的。所以,今天我们大家共同探讨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我认为,通过以下的手段和途径来制止网络侵权行为:一个是作者要有职业道德自律;二是社会对网络侵权行为要有舆论的共识;三是行政、司法要有监控;四是要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解决大量作品被网络侵权问题。

著作权保护一直是文化工作者长期共同关心并深感忧虑的问题。由于网络工具的便捷性,当前网络侵权现象依然十分普遍,网络非法转载司空见惯。特别是知识资源数据平台、电子书、有声书、“慕课(MOOC,即大型在线教育)”、微信公号、APP(应用程序)、网盘等侵权盗版问题依然严重。在整个文化产业链条中,原创文学作品应该是处在多数文化产品的最高端,因为所有其他艺术形式的母体——影视剧、舞台剧、网络游戏、卡通动漫等很多精神文化产品都来自于文学作品。原创文学作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对于原创性文学这一母体,我们必须格外加以保护,一个民族的文化创作力才能得以维持和发展。

10年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持续开展的“剑网行动”对于规范网络音乐、网络视频传播秩序做了大量工作,主动监管、重点作品预警等手段取得了显著成效,查处了一大批侵权盗版案件,这是广大权利人乐于见到的。我认为,面对文学版权被大量侵权的难题和困境,我呼吁首先应该加快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同时启动配套法规的完善,这是头等大事,我已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上加以呼吁;其次,要进一步加大著作权行政执法力度和司法审判力度,对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付酬制定有效措施,强化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的付酬义务和责任,尽快制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作品的付酬办法;再次,应该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版权保护资源,加强版权运用,完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让集体管理组织在版权运用和保护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摄影:郁致原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