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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新华包装材料厂盗印教辅案
2017年05月11日    [ ]

2014年11月,根据举报线索河南省巩义市公安局、巩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联合行动组,对巩义市竹林新华包装材料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正在印刷未经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并当场查扣《中考英语》等出版物活页19万余张,《5年高考3年模拟》《小学教材全解》等多种图书共计14万余册,总码洋386万余元。2014年12月,该案依法移送巩义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作出刑事判决: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张某犯侵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后原审被告人分别提出上诉。2016年6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盗版教辅不仅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学生版权保护意识的形成。该案涉案教辅图书种类、数量众多,侵权盗版规模巨大,司法部门依法从严查处,维护了出版社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了地区教辅市场秩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