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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启动评选“2021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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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去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版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描绘出我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向知识产权强国进发”的号角。

2021年,我国版权领域大事、热点事件很多,版权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亮点纷呈成绩斐然,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为全面反映我国版权事业发展情况和版权相关工作成果,扩大版权社会影响,提高公众对版权的认知了解,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由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协会承办的“2021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1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评选是国家版权局开展的第13次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21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备选事件,敬请您就您认为重要的2021年度中国版权界的重大事件进行推荐,每人推荐大事不超过15件,每件大事描述字数在100字内,并请附推荐理由。请您推荐时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我们将为每位推荐人送上精美小礼品一份。我们还将选择优秀推荐十名,各奖励精美文创礼品一份。

中国版权协会将在汇总各方推荐和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2021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并报国家版权局审定,由国家版权局正式对外公布。

推荐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4日

推荐来稿请发邮件zgbqsjds@csccn.org.cn或者传真至010-68004450,并请注明“2021十件大事项目组”收。联系电话:010-68003910

 

中国版权协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2020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一、著作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多部法律颁布、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法律制度。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完善了作品、权利等相关概念和制度,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了著作权主管部门的执法手段。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了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法定刑期,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

2020年4月2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该条约旨在全面保护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其缔结和生效全面提升了国际社会对表演者权利保护的水平,将有力促进视听表演产业发展。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61届系列会议上,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当选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首届缔约方会议主席,这是我国代表首次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担任版权领域条约缔约方会议主席职务。

三、“两高”发布一系列著作权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这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和文件,强化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两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态度。特别是《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对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国家版权局强化版权行政执法监管

2020年,国家版权局重视版权制度建设,强化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加大版权保护力度。2020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加大图片领域版权整治力度,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推动构建摄影作品版权保护长效机制。2020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完善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著作权行政执法效能。

五、江苏扬州“幽灵机”盗录院线电影案判决

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剑网2020”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专项行动推动了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的查办进度,江苏扬州“幽灵机”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在专项行动期间一审判决,主犯马某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另有27名被告人被刑事处罚,有效惩戒了困扰业界的“幽灵机”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违法行为。

六、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结果公布

2020年12月2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结果。《三体》等6部作品获“作品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5家单位获“推广运用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第五合议庭等5家单位获“保护奖”,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等4家单位获“管理奖”。中国版权金奖是我国版权界最高奖项,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8年联合设立,旨在表彰、鼓励我国在版权创作、保护、运用和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推进中国版权事业进步、版权产业发展。

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案

2020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新浪公司与天盈九州公司、乐视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涉案中超赛事节目构成类电作品,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问题与体育产业发展密切关联,业界多年来存在不同看法。本案自2015年诉至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引起广泛关注。本案再审判决“尘埃落定”,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问题的态度,将对蓬勃发展的体育产业带来深刻影响。

八、我国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2020年12月30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结果: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为7.39%。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达到4.59万亿元人民币,占全部版权产业的比重达63%。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升,总体规模进一步壮大。2020年9月16日,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9584.2亿元,同比增长29.1%。网络版权产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内容质量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九、近300名影视从业者和网络作家联名抵制抄袭剽窃

2020年12月,近300名知名影视从业者和网络作家发布联名公开信或倡议书,呼吁媒体平台抵制抄袭剽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12月底,郭敬明、于正分别就此前的抄袭行为向庄羽、琼瑶进行公开道歉,庄羽、琼瑶分别表示接受道歉并提出相关倡议。此事件反映了业界和民众对净化版权环境的诉求,引发了对尊重版权、抵制抄袭的广泛讨论,提升了全社会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意识。

十、卡拉OK领域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监管,不断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秩序,保障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1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单位联合发布《歌舞娱乐行业著作权许可业务实施方案》,完善卡拉OK领域著作权许可和收费分配机制,坚持以著作权集体管理方式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协会发布《2020年卡拉OK领域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实施方案》,减免卡拉OK场所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帮助相关企业平稳恢复经营,巩固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