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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
怀念郑成思等学者对立法工作作出的贡献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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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颁布30年来,无论在版权保护方面,还是在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都证明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也有学者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在回顾我国《著作权法》立法历史的时候,我特别想到一位学者,被业界尊称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的社科院教授郑成思,他对我国《著作权法》的起草、修改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是知识产权界人士所共知的。郑成思作为法学所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很早就参与了我国《著作权法》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工作。早在上世纪80年代,郑成思作为我国版权法研究小组的成员就开始参与了我国《著作权法》的起草准备工作。当然,在此之前,他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也发表了很多的文章以及专著,并介绍了有关版权的国际公约和基础理论,为我国《著作权法》的起草、制定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的著作成为我国立法机关、学术界以及版权领域最重要的参考文献。

记得早在1985年12月,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社科院民法室的谢怀轼,以及当时在国际法室工作的郑成思就开始参加我国《著作权法》的起草工作。1988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著作权法起草小组成立,谢怀轼担任顾问,郑成思担任小组成员。在起草《著作权法》的过程中,郑成思对于著作权领域的学术研究可谓呕心沥血,为我国著作权立法和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今天在纪念《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的时候,对于这些老专家、老学者所作出的贡献,我们应当永世不忘。

当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我们应该与时俱进,积极参与,尽己所能去探讨、研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学术上的疑难问题。作为学者,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国立法建设和法治学术研究,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觉得,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学者,不仅要继承老一代专家们的学问、学术思想,还要学习他们为人、做学问的好品质,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应当发扬光大的精神力量。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