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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体育赛事节目法律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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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节目保护近年来已经成为全球知识产权界、司法界及产业界普遍关注和热议的话题。6月23日,在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共同在京主办的中美体育赛事节目法律保护研讨会上,来自中外知识产权界、司法界、学术界、体育产业界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机构的百余名会议代表,就体育赛事节目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以及适用的法律保护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据了解,此次研讨会是中美商贸联委会知识产权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及中国国家版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之一。

近年来随着体育产业在全球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进入到全媒体时代,互联网传播技术带给体育产业新机遇的同时,也因为复制便利、信息传播便捷、无边界传播等特点,给体育赛事节目的保护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那么,体育赛事节目在法律上能否定义为“类似摄制电影方法表现的作品”,是否适用著作权法予以保护呢?目前,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还处在理论性的争论中,并没有达成实质性的共识。

于慈珂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研讨会上分析说,毋庸置疑,我们要保护体育赛事节目,但适用何种法律、保护措施,国际、国内目前依然有许多不同的规定和观点。在国际层面,有关包括体育赛事在内的电视直播、转播等都涉及到广播组织权益保护的问题,一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与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框架下在进行专门的磋商,目前各国还没有就实质性问题达成一致。在国内层面,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没有对体育赛事节目的保护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是从广播组织层面规定,广播组织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将其播放广播、电视转播,即广播组织针对传统广播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不存在障碍的;虽然中国国家版权局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的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中,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许可他人以无线或有线方式转播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但该修订稿毕竟还没有正式出台,而广播组织针对网络同步转播体育赛事节目能不能在著作权法框架下直接维权,体育赛事的组织者除了依据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是否还有其他具体的维权途径,希望通过这次主题研讨会找到法律上的理论支撑。

柯恒

美国专利商标局高级顾问柯恒则表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中国政府对于赛事的直播、转播开展了一系列非常好的版权保护措施,对于打击网络侵权盗播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之后还留下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也出现了相关的民事诉讼判例,但法律界依然对此存在着不同观点的争议。基于此,2015年在美中商贸联委会上,美中两国达成协议,将体育赛事节目法律保护问题纳入双方进行磋商的议题中。期望这次研讨会能够得到中方对于体育赛事节目适用哪种法律保护给予澄清和确认意见。

马修·德累斯顿

美国哈里斯-布里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修·德累斯顿在研讨上表示,体育赛事节目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被视为广播节目,受著作权法保护。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主管杨晋介绍,奥运会的盛况和精彩比赛主要来自于电视转播。目前国际奥委会严厉打击侵犯其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的行为,利用的主要手段就是版权维权。

高思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副司长高思在会上介绍,20年前美国NBA篮球组织行业协会就在跟中国版权主管部门磋商,希望在法律上将中国将体育赛事节目作为电影作品给予保护。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时,以国内广播组织为代表也提出了这种诉求。2015年北京申办2020年冬残奥会成功,体育赛事节目适用哪种法律予以保护话题再次成为热点。她明确表示,我不支持“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保护在中国立法上是空白”的观点。因为根据《罗马公约》,明确将“广播节目”作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邻接权)给予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于电影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分是明确的:即录像制品“是指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法第42条)。因此,体育赛事节目应作为邻接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作为体育赛事节目的广播组织者,对它播出的节目或信号行为,享有转播权、复制权(法第45条),也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汤兆志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主持。会上,中央电视台办公室版权和法律事务室主任郑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凌宗亮,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体育分委主任马一德,腾讯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王小夏,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尼尔.格雷汉姆,NBA中国高级总裁兼首席法务总监黄雅丽,二十一世纪福克斯公司全球内容保护高级顾问谢耀权,亚太广播联盟知识产权和法律委员会主席严波,欧盟驻华使团贸易处公使衔参赞罗本诺,英国使馆高级知识产权官员杜涛,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教授浦睿恪等中外嘉宾,分别从中国、国际、产业等视角,并根据各自的法律体系,以及国际通行的作品独创性标准和原理,为体育赛事节目寻找符合法理的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发表了意见和观点。

作者:赖名芳 摄影:郁致原 发布时间: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