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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版权工作统计情况简述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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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3月24日,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的协助下,国家版权局2005年版权统计工作全面结束。此次统计包括全国版权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情况统计及版权贸易情况统计。
  从统计的结果来看,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2005年继续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并重,点面结合地开展了执法工作,继续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版权贸易方面,各出版社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走出去”战略,拓展对外贸易空间,在版权输出方面取得近年来最好成绩。
  据统计,据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9644件,结案9380件,结案率为97%。其中处罚7840起,调解1174起,移送司法机关366起。受理案件并结案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辽宁、山东、广西、广东、四川。全国各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各类盗版品1.07亿件,其中查缴的盗版图书1908万余册,盗版期刊114万余册,盗版音像制品6587万余盘,盗版电子出版物1301万余盘,盗版软件774万余张,其他各类盗版品9万余件。收缴盗版品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广东、湖北、江苏、北京、山东。
  据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汇总,2005年,全国各出版社共引进图书版权9382项,全国通过出版社输出图书版权1434项,为近年来最多数量,引进输出比例为6.5:1。其中引进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是北京、上海、广西、辽宁、吉林;输出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是北京、上海、陕西、浙江、辽宁。
  全国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合同登记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合同登记10787份,作品自愿登记585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