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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建两省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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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四川、福建两省加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分别于5月底和6月初提前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四川:领导挂帅、多渠道保障经费
  截至2012年5月底,四川全省43个省级政府机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四川省21个市州中,成都、宜宾、达州、眉山、德阳、资阳、巴中、阿坝等8个市州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其中成都市于2011年5月底提前完成89个市级部门和20个区(市、县)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为加快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四川省完善了省政府领导挂帅亲自抓、省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省长蒋巨峰就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负责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四川省财政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部门机动经费等多种渠道保障采购经费。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分散采购,形成了上下并行、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在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建立完善软件资产管理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福建:统筹解决资金、调整采购模式
  截至2012年6月初,福建省省直共76家单位,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各部门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此外,福建省福州、泉州、宁德等市已经完成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福建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把好每个重要环节。为此,副省长陈桦专门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正版软件采购工作。福建省财政部门要求各单位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及结余结转中统筹解决,并会同机关管理局做好本级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福建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保障软件采购资金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的软件分散采购模式,剩余未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部门采用软件集中采购模式,迅速完成整改任务。
  福建省要求各级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健全计算机及软件采购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了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工作协调推动机制、软件集中采购机制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