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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较高
2021年04月26日    [ ]

4月2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12年至2020年新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新疆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新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通报,2012年以来,新疆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共5174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95%,刑事案件占比4%,行政案件占比1%。案件总体呈曲线增长态势,案件发生地相对集中;民事案件中,案件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较高,刑事案件涉案领域及侵犯罪名较为单一且相对集中。

近年来,新疆高院坚持依法分类施策,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指南,指导全区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强化行政审判对涉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责,妥善处理因行政机关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引发的行政纠纷。

新疆高院还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快审机制,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有影响力案件的纵向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全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一盘棋”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新华介绍,下一步,新疆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作用,切实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通过更加统一、明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标准,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威慑力。建立深度融合的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和涉外知识产权研学审合作机制。

当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的交流协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

 

者:古雪丽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