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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
《著作权法》激励创新 传承文明
2021年06月03日    [ ]   来源:

6月1日是《著作权法》实施30周年纪念日,也是新修改《著作权法》第一天实施的日子。三十而立,我国的著作权制度形神健硕、充满活力,预示着美好的未来。如果说专利制度主要承载物质文明,商标制度承载商业文明,著作权制度则主要承载精神文明。我想谈三点感受:

一是《著作权法》弘扬科学精神。科学与技术的联姻促进物质文明。在文艺复兴之前的几千年,人类经济在自然法则的推动下,普遍处于靠经验发展的农业经济。文艺复兴催生了近代科学,从此人类进入科学时代,科学成为推动人类进步技术的来源。科学起源于西方,但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人完全可以借助科学获取科学的真理获得事物的本真,并获得进一步的真理。所以,著作权制度应该担负起激励科学知识生产,鼓励全民的科学认知、阅读与学习,提高精神文明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帮助国民进入现代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在这方面,著作权制度仍有巨大的潜能。

二是著作权制度传播和促进法治文明。法治的基础是市场经济。民法是市场经济、商业文明的法律结晶,是系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规则体系,私权是法治的基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知识产权是第一财产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更为重视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新中国划时代的法治建设成就,它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将发挥日益重大的作用。《民法典》使知识产权制度有了大脑神经,有了骨骼肌肉,有了系统化的制度保障,为知识产权找到了制度的母体和精神的家园。因此,全体国民都应当认真持久地学习、体悟《民法典》,使全社会在科学精神的指引下提升法治文明。

三是著作权制度鼓励实现人文关怀。当前,面对“两个一百年”的宏大叙事,各行各业都在实施各自的强国战略。憧憬未来令人鼓舞。我们还要关注个体,关心每一个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另一方面,还要抚平心理创伤,个人的痛痒就是社会的痛痒,也是国家的痛痒。所以,应该让全社会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光芒,感受到深刻的人文精神,让14亿人能够感受到《著作权法》的人性,感受到法律是有温度的。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