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游戏特别是移动游戏行业飞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增长。2020年中国游戏市场规模达到2560亿元人民币,业界预测2021年移动游戏用户规模将突破7亿人。那么,在游戏研发、运营、分发和内容平台组成的游戏产业链中,游戏直播作为游戏产业链的下游,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游戏产业的相关数据显示,游戏直播对游戏的分发运营具有极强的促进作用,以游戏直播作为支点,撬动了超过2000亿元的中国游戏市场。
在游戏直播行业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引起业界高度关注的是界定游戏直播的法律规制问题。
我们认为,游戏直播更侧重于展示玩游戏的技巧及互动交流,游戏更侧重于展示本身内容。因此,业界对游戏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判断,特别是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是归属于游戏开发商,还是归属于游戏主播或由游戏开发商和主播共同享有,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争议。在新修改《著作权法》作品类型中,以视听作品代替了电影和类电作品,不再拘泥于作品形成的手段和技术,因为游戏直播画面不等同于游戏自身的画面,非常有可能构成新的作品。新修改《著作权法》生效后,我们希望把更多的游戏直播画面纳入到其他视听作品的保护范畴。因为主播直播游戏,并非想对观众展示游戏画面的艺术美感,而是为展示其高超的技术和玩法。对于观众而言,其欣赏或“围观”游戏直播,主要也是为学习或欣赏直播者的高超游戏技术。我们认为,游戏直播行为具有明显的“转换性”。多年来,游戏和游戏直播产业发展均呈现上升趋势,两者是正向关联、促进的关系,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相互不具有替代性。此外,从游戏与直播产业长期发展和利益平衡角度看,著作权权利的不合理分配,将可能最终导致由游戏开发商一手控制整个从上游到下游的游戏产业链,忽略游戏直播平台、游戏主播等产业中其他从业者的贡献,抑制其和游戏开发商的议价能力,进而将会影响整个游戏产业的发展和利益平衡。
基于目前我国游戏著作权高度集中在个别游戏霸主企业手中,其对游戏内容授权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致使游戏直播产业发展过度集中,也导致其他游戏直播企业面临较大的授权难题,无法形成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环境。我们建议,为了防止双轮垄断的持续发生,不妨考虑扩大现有法定许可的范围,将游戏直播纳入法定许可的范畴,以探索游戏直播版权使用的新模式。
作为直播行业的从业者,我们深深知道充分的竞争、公平有效的市场环境对于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合理市场激励机制,保护消费者利益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游戏直播生态的发展不仅需要符合行业特点的法律法规适用,也需要相对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