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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冬奥会:版权保护在行动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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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个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文化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坚决规范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传播秩序,有效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以此同时,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联合发布《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版权保护倡议书》,呼吁各平台企业自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前一周始至冬奥会结束一周后,在其平台显著位置发布公告,要求所有平台用户严格遵守国家版权局的相关预警函,禁止未经授权上传和传播侵权视频;呼吁各平台企业应当主动对侵权北京冬奥会版权行为履行较高注意义务。

 广西自治区各级版权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冬奥会版权的事项,并列出重点巡查清单:

1.所有含有诸如会徽等北京冬奥会、奥运会等标识图案、文字的贵金属及非贵金属制品、丝绸制品、陶瓷制品、文具制品等重点产品,未经授权不得在经营过程中使用。

2.非持权转播商运营的平台,不得以设置专区、频道、话题、合集、热门内容榜单等形式传播侵权内容。

3.各平台方(含视听平台、应用市场、智能终端系统等)不应为无合法资质的应用程序提供预装、下载等服务,对虽有合法资质但含有未经许可提供的北京冬奥内容的应用程序,应采取下架等措施。

4.对所有含有北京冬奥会、奥运会及开闭幕式、各项赛事名称等关键字,奥运标识、场馆、赛事场景、知名运动员肖像等图形元素,各平台方未经授权应主动进行全面清理和下架。


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