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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于慈珂
应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
2023年03月20日    [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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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是大家通常的叫法,从法律界定来讲应称为数字版权,它涵盖短视频版权。随着新技术的不断迭代,以及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变化,特别是在新形势、新业态、新模式下,版权产业链中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侵权问题。数字作品版权传播运用效益不好等诸多新问题、新挑战迫切需要我们进行全面解决。鉴于此,我提出五点看法。

第一,提升认识。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应把握版权的本质属性,同时要从国家战略层面提高认识。数字版权是版权的数字化表现,同样具有版权的本质属性。版权具有创新、文化和财产三项本质属性,是创新的重要体现,是文化的基础资源,版权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

第二,强化保护。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严厉查处侵权行为,这是国家战略规划部署,也是版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更是经济、文化、科技发展形势的要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都明确要求全面加强包括版权保护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现行《著作权法》更加完善了著作权法律制度,特别是通过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度提升了版权保护力度。建设文化、科技强国,就要求我们不断激励创造,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要把全面保护作为版权工作主基调,把数字版权保护作为主战场,强化保护力度,拓展保护范围,突出保护重点,增强保护实效,不断提升保护水平。

第三,落实战略。数字版权属于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的文化和财产属性决定了数字版权与国家数字经济和文化战略有紧密联系。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要具体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和数字文化战略部署,主要应做好三件事,即要找准工作依据、明确工作方向、细化工作措施。

第四,跟踪科技。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应密切跟踪现代信息网络、数字科技发展与版权制度间的变化演进。科技发展不断催生新的权利形式、权利客体和权利使用方式,包括我们熟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近年来,涌现出大数据、5G、区块链、元宇宙、web3.0等影响深远的科技应用,给版权制度的变化演进打上了深刻烙印,也给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带来了新挑战、新机遇。特别是最近爆火的ChatGPT等人工智能产品已纷纷上线,它给版权带来的种种挑战,需要我们及时作出回答,及时应对,有效化解新课题、新挑战,提高数字版权的确权、维权能力,提升数字版权的授权、用权水平。

第五,协调关系。全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需要紧密协调保护和运用的动态关系,有效维护保护和运用的利益平衡。保护作为一种手段,要促进运用,运用作为一个环节,要体现保护。最终,要通过保护和运用推进版权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于慈珂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