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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冯刚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需定量判断
2023年03月20日    [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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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视听作品版权的行为五花八门,有一种情况是,正版视频首播后,在很短的时间内,比如一小时后,侵权视频就出现了,而且正版视频每更新一集,侵权视频就很快出现,每集如此。由“追剧”的概念引申一下,我觉得这种侵权行为可以被称之为“追播”。还有一种情况是,比如一集正片有1个小时,侵权者把视频切成12段,5分钟一段,但是基本能够反映整片内容或者实质性内容,而且在用户不做干预的情况下自动按时间顺序播放,这种称之为“形零实整”。

对于“追播”“形零实整”等侵权行为,视频平台的责任有哪些判断维度?

我认为,侵权视频播放平台的主观故意是要被着重考虑的。对于“追播”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台的主观过错会发生变化,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另外一种情况是,平台主观故意是阶段性发展过程,从量变到质变,从小的质变到大的质变都是有的。

对于侵权损害的判断,侵权损害的后果是需要被考虑的。侵权客体的基本类型,我分为工具类和观赏类。对于工具类客体,比如说照片后期处理软件,它的价值随着时间推移会下降,下降速度也是比较缓慢的,但观赏性作品的价值就不一样了,比如对于电视剧,播出以后,价值下降会比较迅速。更特殊的情况是,有些作品具有很高的时间敏感性,特别典型的是体育赛事和网络游戏,在赛事结果出炉后,视频的关注度会产生较大程度的改变。另外,就是对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问题和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的定量判断。刑法中的四级追究责任处罚标准,在判定知识产权案件的惩罚性赔偿或损害赔偿金额时可以借鉴。此外,还可借鉴刑法、民法典中关于主观故意的区分与界定。

 

作者:冯刚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