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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知识产权专家热议民间文艺保护

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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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中国- 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在哈尔滨市联合举办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和欧盟的70余位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围绕民间文学艺术(以下简称民间文艺)立法保护议题进行讨论。此次研讨会对中国国家版权局提速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在发言中表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众多议题中,传统文化表达形式和民间文学表达形式备受各成员国热议,且一直没有形成共识。就中国而言,我们认为民间文艺作为智力成果至今还有使用价值,在为社会创造着财富。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立法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和法学界的高度关注。民间文艺作品保护相关法规迟迟未出台,是因为它和当代作品还存在着巨大差别,即具有主体的不确定性、作品的起点很难考证、还在不断演进发展没有完结的特点。开展国际性研讨,将对中国在此方面的立法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讨论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方面的国际立法层面具有推动作用。
  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代表米默勤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欧盟自1995年开始与中国政府合作,并进行了欧盟—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二期项目。中国国家版权局是该项目最活跃的合作伙伴之一。去年,欧盟与中国国家版权局联合举办了中欧网络版权保护研讨会,取得了许多共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专家吴汉东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民间文艺保护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在传统文化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虽在国际层面缔结公约,且大多数成员国已有国内法,但这一法律制度的一体化进程和国际约束力还有待加强。
  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司长于慈珂、国务院法制办教科司司长张建华、黑龙江省版权局局长王进敏等出席研讨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巡视员许超在会上介绍了我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进展情况。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文化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多位专家、学者就民间文艺国际保护状况、制度选择、立法模式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立陶宛文化部版权司首席专家吉塔、马普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遗传资源和知识产权专家莱温斯基在研讨会上介绍了欧盟在保护传统文化上的做法与经验。
   (赖名芳)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