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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慈珂:加强版权保护 促进文化发展

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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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现在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个新时期里,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和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知识产权以及作为知识产权主体部分的版权,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版权保护的意义和价值越来越凸现。近几年来,我们着力推动版权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实现了从注重版权立法到立法和执法并重,从注重版权保护到保护和发展并重,从注重网下版权到网下网上版权并重,从注重局部版权到局部和全局版权并重,从注重国内版权到国内和国际版权并重。这“五大并重”当中,最主要和基本的方面就是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并重,以版权保护为手段和措施来更好服务、维护和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在版权保护的客体当中,文学艺术作品是主体部分,因此发展版权产业与发展文化产业是相通相容的,国际上习惯使用的版权产业概念中的核心部分主要就是指文学艺术。

  保护是手段,发展是目的。发展版权产业,促进文化创新,推动文化繁荣,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不断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营造良好的版权秩序和环境。近几年,国家版权局加大力度、完善措施,主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版权监管执法,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国家版权局把版权监管执法作为版权工作重点,突出查办版权大案要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有力地遏制了侵权盗版势头,有效地维护了版权秩序。2012年,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案件2181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49件。今年3月,江苏张家港版权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破获侵犯“一点智慧”软件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售假淘宝网店12家、制假窝点5个,涉案金额1亿多元。今年4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公安部门破获国内数字高清第一门户网站“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该网站注册会员达140余万人。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在去年的第八次“剑网行动”中,各地共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件,移送司法机关72件,关闭网站129家。今年的第九次“剑网行动”即将启动,重点是加强对视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的版权监管工作。近几年,国家版权局加强了对重点网站的主动监管工作,对优酷、爱奇艺等19家视频网站开展了视频版权主动监管,大幅提高了重点网站的正版率,有效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网站主动监管范围,将淘宝网、百度文库、苹果网上商店等纳入主动监管范围。

  二是强化整改督察,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软件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也与文化产业密切相关,加强软件版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对于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维护良好国际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全面部署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到2005年分别完成中央、省和地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2010年10月,为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工作机制,国务院开展中央、省、地市和县四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201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家版权局牵头,15个部门组成“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按照国务院要求分别于2011年5月底和2012年6月底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截至目前,70%的地市级政府和40 %的县级政府已经完成了检查整改任务。在企业软件正版化方面,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银行、大中型保险企业、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等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国家版权局加强督查工作,2012年和今年组织了多次督促检查,推进了国家机关和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同时,积极协调推动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软件采购、经费预算、资产管理、配置标准、年度检查、审计监督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软件正版化保护并推动了我国软件产业发展,促进了使用正版保护创新社会氛围的形成。

  三是推进版权登记,加强版权社会服务。为解决著作权自动产生通常会出现的权利状况难以判断、权利状态不够清晰、不利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问题,我国建立了版权登记制度,包括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质权登记制度以及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等相关制度。作品登记几乎涵盖了全部文学艺术门类,对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版权交易安全、促进版权有效运用、推进文化创新具有重要作用。2011年10月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解决了作品登记程序证书信息不统一等问题,同时建立了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了作品登记工作。2012年,全国作品登记量达68万多件,同比增长49%。国家版权局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积极推进计算机软件登记。2012年,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3万9千多件,同比增长27.33%。 2012年,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涉及软件和作品数量773件,质押金额总计27亿5000多万元。2012年著作权登记数量大幅增长,反映出社会公众版权意识在不断加强,版权企业对加大版权保护、运用的需求日益强烈,也表明通过版权的文化科技创新和资产价值拓展越来越被重视。国家版权局将抓住机遇,以作品登记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版权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创新和产业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