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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朱某某等销售盗版教材案
2014-04-18  点击量:

2012年,上海市版权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某团伙通过互联网销售盗版教材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1年起,朱某某、游某某、喻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组建了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市场销售价格的销售非法复制的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教材的联盟。截至案发,该团伙共计销售盗版教材2万余册,涉案总值逾人民币2亿元,违法所得共计135万元。2013年2月1日、6月24日、8月12日及9月25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分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他17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此案为犯罪团伙销售盗版教材牟利的典型案件,涉案人数达20多人,影响力较大,具有较好的震慑作用。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