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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开创版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200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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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6日)
石宗源

同志们: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做好2003年的版权保护工作,对于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完成十六大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版权保护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创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版权保护的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十三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我国的版权立法逐渐完善、版权执法体系日臻健全,版权产业蓬勃发展、社会公众的版权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又符合国际版权规则和我国国情的比较完整的现代版权保护制度,开启了我国现代版权保护工作的新篇章,主要表现为:

  (一)版权法律法规基本完善,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版权保护特别是版权法律制度基本上是个空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立现代化的版权保护制度提上了国家立法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宣部部长的胡耀邦同志在国家出版局上报的关于制订版权法、建立版权管理机构的报告上批示:“请你们尽快着手,组织班子,草拟版权法”,从而拉开了人民共和国建立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帷幕。经过11年的艰苦努力,1990年9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改变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版权保护方面长期没有专门法律的局面。1991年,国务院又相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增了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内容。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不仅构筑了中国版权法律制度的基础,而且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版权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并逐步成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为适应国内外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2001年以来,我国对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从形式到内容上都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的要求。

  在版权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版权保护的重大问题或专项工作,也出台了相应政策或地方性法规,从而使全国版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这对加强版权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版权执法体制逐步健全,执法队伍逐步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了司法保护与行政管理并行的执法体系,这是我国版权保护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四川等省市在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审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为版权所有者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除司法保护外,我国建立了版权行政管理体系。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版权行政管理工作。1987年3月,甘肃省率先成立了省级版权局。之后,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了版权局,部分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以及地州市根据本地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成立了版权局。在机构建设方面,我国已形成了国家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及中心城市版权局的层级管理体系,版权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近年来,版权行政管理队伍不断壮大,一大批有志于版权保护事业、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版权行政管理队伍中来,使版权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地方各级版权局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日益显现出版权保护工作对推动本地经济、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版权工作的重视、关注和支持,版权行政管理在政府工作总格局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并逐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打盗维权效果明显。

  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依法制裁各种损害公众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强化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为培育和维护中华民族的智力创新精神和创新体系服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2002年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97亿件;受理侵权案件18654起,其中结案17997起,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中外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全国性的反盗版组织系统也正在逐步建立与完善。自1998年以来,全国有21个省(区市)以及一些中心城市成立了反盗版组织,并开展了反盗版工作;2002年10月,全国性的反盗版组织――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成立,它对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打击侵权盗版、维护权利人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社会服务体系初具规模,版权产业蓬勃发展。

  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是衡量一个国家版权保护制度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强化版权司法和行政管理的同时,十分注重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1988年成立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1990年成立了中国版权研究会,该研究会于2002年改名为中国版权协会;1993年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8年成立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此外,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电影家协会等作者协会团体和图书出版、音像制作、软件开发等版权产业的行业协会成立了专门的版权维权组织,全国20多个省(区市)以及一些中心城市成立了版权协会,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了28家版权代理机构,中国文字作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中国音像制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也正在筹建中。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由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版权代理机构、版权保护协会以及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权利人组织等组成的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这些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在我国的版权保护事业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大力推进和促进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软件等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宣传普法工作卓有成效,版权意识逐步提高。

  在公民中普及版权法律常识,增强全民的版权意识,是著作权法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版权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自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版权部门始终把宣传普法作为版权工作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特别是著作权法修订颁布以后,各级版权部门加大了宣传培训的力度,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和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书籍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版权法律和版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提高了广大的作者、艺术表演者、出版者、软件开发者等版权所有者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为我国版权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我国在国际版权界的地位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健全版权保护制度的同时,还加强了版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980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1993年加入了《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不但积极加入国际版权多边公约,而且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版权双边合作,积极参加制订新的国际规则的多边谈判和国际会议,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为改变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的国际版权保护制度做出了努力,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赞许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肯定。版权国际交流和合作的不断拓展,展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象,加强了我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地位。今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领导人会议将在我国召开,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版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回顾过去,我们感到欣慰。这些发展与成绩来之不易,它是我们版权战线上的同志们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立法、司法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广大版权所有者的支持下,以愚公移山的精神,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结果,我们应当十分珍惜它。当然,在充分肯定版权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我国版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侵权盗版活动仍然存在,有的地区还十分猖獗;全社会的版权法律意识还不高,对侵权盗版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版权执法体制和执法队伍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于我国实行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历史较短,还处在一个初步发展阶段,其总体状况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与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态势,特别是与我国入世后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还有不相适应之处。对版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所面临的困难,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务必要有充分而又清醒的认识,要把可能遇到的困难预料得更充分一些,把可能面对的挑战估计得更严重一些,前瞻性地提出应对预案和工作方案,视困难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始终把版权保护工作置身于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大局中整体推进,从鼓励和保护民族创新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知难而上,奋发进取,不辱使命,努力做好版权保护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用十六大精神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为我国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新发展确定了奋斗目标,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版权保护制度提供了强劲的精神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是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十六大的精神实质,以十六大精神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做好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新阶段版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十六大精神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必须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首先要抓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灵魂,全面领会、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三个代表”对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

  现代版权保护制度以激励创新、保护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为基本出发点,以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为目标,它不仅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而且版权作为“智力成果权”本身就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版权保护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所具有的推动和加速作用愈益凸显出来。版权保护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以及包括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在内的信息产业等众多领域。按照国际通行的定义,如果将版权产业界定为创作、传播、复制、发行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相关领域的话,那么版权产业就代表着科技含量高、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先进生产力。特别是随着数字技术、网络传输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版权产业在许多国家的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快速提升,并正在成为各国经济新的增长点,逐步成长为新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版权保护制度不仅维护了智力成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为先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文化发展方针,必须在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的同时,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侵权盗版是违背人类文明基本准则的一种丑恶文化现象,打击侵权盗版正是为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创造必不可少的环境和条件。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些现代版权保护的基本理念,本身也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核。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不但对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推动先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在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本土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培育和发展中国的先进文化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版权保护的受益者既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与传播者,也有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来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参与社会文化经济活动的广大消费者。有效的版权保护能够充分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文化事业和版权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充分发挥版权制度的激励作用,鼓励文学家、科学家、艺术家和版权产业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精神和物质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物质文化需求,是版权保护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必然归宿,也是版权保护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就要把版权行政管理工作放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衡量版权保护工作得失的标准,使版权保护工作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一致,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一致,与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这个大目标相一致,进一步增强版权保护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二)以十六大精神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必须牢固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思想。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好新时期的版权保护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具体讲,就是要使版权保护工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法制保障,把潜在的版权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增强和提高我国的“软国力”,实现版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良性互动。

  版权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这种作用更加明显。版权产业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在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美国为例,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美国GDP中版权产业的增长速度年均7%,是国民经济同期增速的两倍。2001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创造了大约5351亿美元的产值,占GDP的5.24%,创造的就业机会将近800万个,出口总额超过889亿美元。我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在发展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过程中,以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软件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产业正在形成并迅速发展,有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强劲的后发优势。以图书出版为例,1992年,我国图书发行金额为100.7亿元,占当年GDP的0.38%,2001年增长到408.9亿元,占当年GDP的0.43%,年均增长率为22.5%,是同期国民经济增速的2.4倍。再看看软件产业的情况,我国的软件产业1992年的产值为43.7亿元,占当年GDP的0.16%,2002年增长到1100亿元,占当年GDP的1.07%,年均增长38%,是同期国民经济增速的4倍。软件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丰富和改善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增强了综合国力,对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特别是200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18号文件以来,软件产业发展更为迅猛。随着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国内信息化建设对软件需求的不断增长,预计今后几年我国软件产业销售额和出口将继续保持30%-35%和50%-60%的增长,到2005年我国软件销售额将达到2500亿元。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走新型工业化之路,把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版权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实行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时间还不长,版权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国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软件等相关版权产业的发展潜力还非常大。因此,版权保护工作必须着眼于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版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发展经济、为产业服务作为版权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和立足点。

  发展版权产业,就是要更多地把作品的创作、开发和利用当作一种经济活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规律的要求来加以推动和促进。作品的创作是一种精神和智力活动,而作品的传播和营销,却是一种经济活动,一定要符合市场法则。就是创作活动本身,也不能仅靠精神鼓励,也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没有物质刺激与经济补偿,创作活动也就无法进行。因此,创作活动也要用价值规律作为基本的准则。版权,是其所有者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权利。版权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版权保护观,并以此来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只有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才能真正促进版权产业的蓬勃发展。

  (三)以十六大精神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必须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版权保护工作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以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深入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开创新时期版权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把保护创新作为版权工作的出发点。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根本要求和基本特征,版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就是源于对智力创新成果的保护,保护创造是版权保护最基本的品格。十六大报告重点强调创新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强调“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弘扬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实施版权保护制度,就是要着力保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赖以实现的我们民族的伟大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版权保护工作自身也要着力进行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朱容基同志2001年12月13日和李长春同志今年1月14日视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时都强调,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加强社会监管。如何加快版权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的转变,是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版权行政管理从本质上讲,就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宏观调控、社会监管、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加强监管,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社会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版权活动和版权市场秩序,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为了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加强社会监管,特别是加强行政执法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注重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并重推进。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注重社会服务;既有效地遏制侵权盗版行为,又积极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在继续加大力度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社会环境的同时,还要对产业发展进行宏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版权保护政策,为相关产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宣传普及版权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法律意识。通过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实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关键是加强社会监管,核心是依法行政。社会监管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是建立规范有序的版权活动和版权市场秩序的前提;依法行政就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授权和法定程序来实施行政行为,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今年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依法行政的力度。首先对《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严格规范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程序。其次在全国版权管理部门全面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此来推动和促进全国版权部门职能的转变。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要根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所确定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履行法定职责为主要内容、以层级监督为主要形式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保障版权行政行为的合法正确和版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要在队伍建设方面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才兴业的观念,重视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版权专业人才资源配置新路子。要在干部正常交流轮岗的基础上,从实际工作出发,尽量保持版权队伍的相对稳定性。要大力开展版权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版权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全力打造学习型团队。要深入开展评选“双先”活动,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把版权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坚强队伍,以适应新时期版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

  (四)以十六大精神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必须不断完善版权法制建设

  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并且明确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版权保护制度,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法律保障,是知识经济时代将智力资源作为第一要素进行资源配置的法律条件,是知识经济实现资产投入无形化的基础。版权保护制度,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化带动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制定版权保护政策法规、加强法制建设的责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版权保护工作的规律,逐步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是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在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考虑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状况,注重立法工作的前瞻性,积极做好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版权保护制度,为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作好2003年各项工作

  如何推进2003年的版权工作,《国家版权局2003年工作要点》已经进行了总体规划。2003年版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完善立法、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宣传,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全面做好版权保护工作,服务版权产业,促进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版权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继续加大社会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制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和版权所有者的维权能力;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今年版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导方向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在于抓落实。

  (一)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朱容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继续抓好专项整顿,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抓紧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目前,各种不法之徒的侵权盗版活动十分猖獗,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挫伤了广大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与传播者进行创造性劳动的积极性,阻碍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软件等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版权所有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违反我国签署的国际版权条约,损害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因此,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社会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大打击力度,下大力气扭转和遏制侵权盗版屡禁不止的状况。

  首先,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和重点部位”。所谓重点地区,就是指经济文化发达、版权相关产业密集的中心城市;所谓重点产业,就是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等以版权为动力源的相关产业;所谓重点部位,就是指以版权为主要资源的高科技园区,销售版权产品的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和软件市场,以及其他大型集市贸易市场。抓住了重点就抓住了根本,治理好了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和重点部位,我国版权保护的整体环境就将极大地改善。

  其次,要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标本兼治、整体推进。今年版权执法的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两会”期间和“世界知识产权领导人会议”前的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斗争;2、春秋两季打击“两教”侵权盗版专项斗争;3、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打击软件侵权盗版专项斗争。“两会”已经胜利闭幕,接下来,我们还要通过三个专项治理,为“世界知识产权领导人会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遏制教材、教辅和软件盗版猖獗的势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确定重点治理目标,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经常性、制度性的治本工作,是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社会环境的基础。刘云山同志在今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在全社会开展“拒绝盗版”活动,并将其纳入公民诚信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抵制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意识和良好氛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山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民诚信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的政治优势,把反盗维权的工作与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延伸到企业、街道和社区,逐步形成全社会拒绝盗版的良好风气。

  第三,要发挥中心城市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中心城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处于反盗维权工作的第一线,直接承担着社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任务。国家版权局和各省级版权局要转变观念,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版权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下移执法重心,延伸管理队伍,充分调动中心城市版权局的积极性,支持和帮助中心城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通过中心城市的工作,以点带面,将版权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四,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社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配合,形成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合力。十六大报告强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目前,全国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还不健全,队伍还不充实,装备还不先进,手段还不强硬,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版权社会监管和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方面,特别是在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时,主动争取党和政府的领导,主动争取“扫黄”“打非”、文化、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版权保护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有效实施。

  第五,查处大案、要案。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在打击流通渠道违法行为过程中,要重视对生产源头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要注重深挖线索、追根溯源,坚决打击制作盗版教材教辅、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与国家版权局沟通,以便统一协调、会同各方面力量,提高办案效率。

  (二)继续推进地方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软件产业的发展,2000年以来陆续出台了有关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打击盗版软件方面的政策文件。朱容基同志去年明确提出“我国软件产业要力争两年赶上印度”。李岚清同志多次强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必须坚决打击盗版软件的违法行为,必须在全社会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政府部门必须在使用软件正版化方面起带头作用。在岚清同志的倡导下,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1]57号)。根据国办函[2001]5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和各省级政府部门开展了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工作。国务院系统在岚清同志亲自督导下,于2002年5月全面实现了办公通用软件正版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办函[2001]57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省市以及广州、苏州等中心城市基本实现了政府办公通用软件正版化,天津、黑龙江、广西、贵州等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项工作进展不太理想。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纲要》再次重申,“政府部门要率先垂范,带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和国产软件”。今年2月25日至26日,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科技部、计委、国家版权局等九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工作会议”,吴邦国同志在这次会议上所做的的书面讲话中指出,“振兴软件产业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函[2001]5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继续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和国产软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

  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版权保护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紧紧围绕经济繁荣、产业发展来开展工作。

  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以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的观念。版权保护工作不仅仅是反盗维权,而且是贯穿于智力成果的创作、使用、交易全过程。因此,版权保护工作服务经济、促进产业发展还有许多工作领域需要我们去开拓。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特点和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鼓励智力成果创作、规范智力成果使用、协调智力成果权交易等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和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我们部分省市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比如:福建德化通过版权保护促进了陶瓷业的发展;江苏南通通过版权保护规范了志浩花布市场经营秩序,繁荣了一方经济;四川省以及成都市版权保护示范点和工作站进工业园区、进大型企业,促进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带动了产业的发展。他们的经验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大胆创新,充分发挥版权保护在促进经济繁荣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族版权保护意识。

  我国版权保护工作实践表明,对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口大国,要消除侵权盗版丑恶现象,真正发挥版权保护在“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中的作用,仅靠加强监管还是不够的。提高和增强公民的版权意识和版权所有人的依法维权能力,是版权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增强版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犯罪分子之所以敢明火执仗地侵权盗版,在一定程度上与公民的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以及版权所有者的维权能力虚弱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是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抓版权保护的宣传普及,首先要做好领导干部的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在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版权保护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版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其次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都能认识到,纵容盗版就是纵容犯罪,就是对国家和民族创新精神的损害,而创新精神的衰落,必然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最终危及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拒绝盗版的良好社会风气;第三要加强对版权所有者的宣传,使权利人认识到,打击侵权盗版不光是国家和政府的事,是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需要,动员版权所有者结成广泛的联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盗版行为人的责任,增强版权所有者反盗维权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宣传普及版权法律知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要利用以案说法、公益广告、宣传招贴画等手段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今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还要抓住世界知识产权领导会议在我国召开的契机,积极宣传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国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的国际形象。

  (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规规章。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球高新技术迅猛发展趋势,特别是加入WTO的需要,从2001年年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陆续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我国的版权法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根据著作权法的要求,国务院和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需制定大量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虽然去年国家版权局在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从整体看,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所承担的立法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今年是调查研究之年,中央宣传思想领导小组已就宣传文化领域有关“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央宣传思想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已对“版权保护与版权产业的发展”、“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以及“加入WCT、WPPT两个新条约对中国的影响”等调研课题进行安排。我们要把调研工作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尽快完成制定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工作任务。

  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除继续支持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版权局制订与著作权法配套法规规章外,还要结合本地区的情况,争取本地立法部门的支持,制订本地区实施版权法律法规、强化版权行政管理的具体办法。

  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对版权行业协会和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指导,加强对版权贸易的法律服务和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版权保护工作。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版权保护工作的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努力开创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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