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高度评价我国版权保护状况
2012年06月25日 【 】 浏览次数:1295次

 

    6月2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在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间隙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外交会议与会代表对《音像表演条约》的讨论“正朝着正确的方向推进”,目前进展很顺利。他甚至将该条约直接称为“北京条约”。他表示,条约一旦得以通过,将填补音像表演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此外,加利对我国的版权保护状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加利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指出,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政府机构规模位居前列,并拥有世界上每年最多的商标申请和注册数量。在专利保护方面,预计今年中国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量将超过德国,排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列世界第三。加利说,中国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修订工作将进一步推动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回答中外记者提出的《音像表演条约》是否会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产生不同影响的问题时,加利表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与低与文化创造水平的高与低并不成正比。他举例说,尼日利亚拍摄电影的数量超过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而名列第一,其后依次是印度、美国、中国。这说明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创作能力很强,只是发行和传播力量有限,特别是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比较薄弱。加利强调,即将签署的《音像表演条约》的条款具有普适性原则,不会对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国家带来不同影响。
  WIPO助理总干事特雷沃尔·克拉克、版权司司长米歇尔·伍兹等参加了记者招待会。

作者:方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