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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加强网络转载版权保护
2015年03月10日    [ ]

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文化发展成为不少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八一电影制片厂一级编剧刘星、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东东、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卞晋平等多位委员分别就文艺作品信仰缺失、古村落保护、媒体融合的版权保障等内容发言。

网络侵权界定模糊

全国政协委员李东东认为,要真正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保护问题是根基。李东东说,传统媒体以成熟的采编队伍和巨额成本,采写了及时有效的重大新闻和难以复制的深度报道,大都被新媒体无授权无偿使用;新媒体很多投入巨大的原创内容,也轻易被传统媒体和其他新媒体无偿转载。双方都是侵权者,也都没有得到法律保护,凸显了现行法律的不足。更多媒体因此失去“内容为王”的追求。

李东东建议,加强与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加强对网络侵权的明确界定并制定侵权赔付标准,改变现有侵权界定模糊和赔偿标准过低的现状。同时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出台加强网络转载版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形成报刊社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双赢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载行为。

艺术品鉴证有乱象

全国政协委员魏传忠的发言直指我国艺术品市场触目惊心的乱象:2011年,在一个拍卖会上,一件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及坐凳以2.2亿元成交。然而,这套被鉴定专家描述为“具有极高的收藏和历史价值”的文物,却是一套高仿工艺品。2011年9月,几位鉴定专家,竟然为造假的“金缕玉衣”开出24亿元的鉴定证书。不法分子拿着鉴定证书骗取10亿贷款,造成银行5.4亿元的损失。

魏传忠认为,听任鉴定机构匍匐于金钱,鉴定师附庸于铜臭,市场交易充斥假货赝品,不仅扰乱了艺术品市场秩序,影响了我国艺术品行业的国际形象和声誉,而且与我国建设“文化强国”、“质量强国”发展战略格格不入。他建议构建一个以科技鉴定为基础,以经验鉴定为借鉴,以标准计量为依据,以认证认可为手段,以检验检测为依托,以信息化为平台,并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艺术品鉴证质量溯源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追溯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实现艺术品质量的可追溯和艺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

作者:潘高峰 江跃中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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