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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编委全昌连:让付出智慧和汗水的著作权人得到尊重
2015年04月27日    [ ]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出台前,国家版权局曾多次组织召集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行业协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座谈,广泛征求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最终形成了这一规范性文件。我们相信,传媒出版界都乐见其成。

当前,媒体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的生态和业态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日新月异,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侵权盗版现象愈加突出和严重,媒体之间关于版权的纠纷、诉讼激增。国家版权局出台《通知》这一行业规范文件,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我们对于其中确立的“网络转载必须先经过授权”、“网络转载必须支付报酬”等基本原则和理念,表示赞成和拥护。这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激励内容生产者做好原创,生产优质的内容,真正让付出创造性劳动、智慧和汗水的著作权益人的成果得到尊重,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此外,《通知》的出台,也有利于指导传统和新媒体之间加强版权合作。

《新京报》历来十分重视版权保护,一直不遗余力的呼吁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倡导建立合理的版权合作机制。对于各种网络侵权行为,《新京报》通过所属的报纸、杂志、新京报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各种渠道和途径,定期刊发反侵权公告,主张合法权益,依法开展维权。至今,《新京报》已经发布反侵权公告和声明近10期。同时,我们也和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加强沟通,积极开展版权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我们希望,《通知》的出台,能够强化社会各界的版权保护意识和理念,在全社会和全行业形成根深蒂固的共识,并深入人心,使得侵权行为成为行业公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严惩侵权盗版,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传媒业的良性、健康、持续发展繁荣。

(本文系新京报编委全昌连在4月22日召开的“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座谈会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版权合作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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