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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放版权登记权限 桂林人可在本市申请版权
2016年04月07日    [ ]

4月4日,记者从桂林市版权局、桂林市版权协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已决定授权桂林市版权局就近为本市版权(著作权)进行版权(著作权)登记。据悉,这也是广西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方便版权(著作)人进行版权(著作权)登记,进行的版权登记改革。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登记能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版权登记以来,20多年来,桂林的著作权人只能向自治区级版权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桂林市版权协会会长苏理立介绍,近年来,桂林很多本土知名品牌都曾被山寨,遭受了各种被侵权的困扰,为了维权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且因为不良商家的山寨,对正牌商品也造成不良影响,让人十分惋惜。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增加桂林人的版权意识,桂林版权相关部门在打击侵权、申请保护方面都做出了很多努力,其中一项就是申请版权登记的落地。

“这次版权登记权的下放,就是对桂林版权工作的肯定”,苏理立表示,随着版权登记权限的下放,桂林将逐步建立起立体的版权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商业“黑名单”制度,真正让侵权售假者“一次违规,寸步难行”。

作者:阳颜 胡思进 来源桂林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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