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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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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各地深入开展“剑网2025”、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以视听作品版权整治为重点,加强对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短视频的版权保护,为网络视听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版权保障。为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发布一批影视领域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1. 辽宁大连某公司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5年3月,根据移转线索,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版权部门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2024年10月以来,大连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预装盗版影视APP的网络机顶盒,涉及数百部影视作品,违法经营额2万余元。2025年7月,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10.7万元的行政处罚。

2. 上海宝山薛某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5年8月,根据全国打击侵权盗版集中办案活动线索,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薛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运营某字幕网站向公众传播14部影视作品,并通过广告、打赏获取收益。2025年11月,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薛某某作出警告、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3. 浙江温州张某某等人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7月,根据移转线索,温州市乐清市公安局破获该案。经查,2019年6月以来,张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音乐、影视作品制作盗版光盘30万张,并通过自建网站、网店等销售牟利,涉案金额600余万元。2025年4月,经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乐清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55万元不等。

4. 浙江金华陈某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7月,根据举报线索,金华市东阳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6月以来,陈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购买域名、租用服务器等方式搭建18个盗版影视网站传播15万余部影视作品,并通过广告牟利,涉案金额240万余元。2025年6月,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东阳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250万元。

5. 浙江台州“11·13”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11月,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台州市温岭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以来,康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传播大量盗版影视作品,并通过广告牟利,涉案金额300万余元。2025年8月,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温岭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康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

6. 安徽铜陵董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6月以来,董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搭建盗版影视网站传播影视剧9万余部,并通过广告牟利,非法获利310余万元。2025年9月,经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20万元。

7. 江西九江程某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5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九江市彭泽县版权执法部门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程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剪辑影视作品并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通过广告、流量牟利。2025年9月,彭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9条规定对程某某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8. 江西吉安周某等人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吉安市吉安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1月以来,周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搭建盗版影视APP传播大量影视剧,并通过会员充值、广告牟利,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2025年8月至11月,经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周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76万元至10万元不等。

9. 河南洛阳管某某等人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5月,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3年8月以来,管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获取大量影视资源链接至其开发的盗版影视APP,并将该APP安装于电视机顶盒销售牟利。2025年4月,经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管某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7万元。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 河南商丘周某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2024年3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周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搭建盗版网站传播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9万余部/集,并通过广告牟利,涉案金额120万元。2025年11月,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