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在经历了上个十年最为关键的“正版化”之后,市场带着更加多元、成熟的业务体系,在用户消费习惯、商业模式、技术应用的不断发展变迁中,正迎来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时代节点。
在第八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举办期间,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主办的“科技赋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专题研讨,围绕人工智能技术环境下AI对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创作等方面的影响展开探讨,共同推动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进步给数字音乐发展带来新机遇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包括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音乐直播、在线K歌业务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总规模达到1907.5亿元。
“数字音乐已经成为大众文化消费和生活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张传静在发言中提到,这些成果离不开政策措施的完善、法律法规的保障,同时也离不开科技对音乐生产传播商业模式的影响与改变。比如,人工智能技术对数字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音乐创作领域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工具的出现,为音乐创作者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为创作者提供灵感和参考,大大提高了创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在音乐的表现和呈现形式上,人工智能也带来全新的体验。
此外,在音乐版权管理方面,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的音乐版权信息进行快速检索和对比,有效防止版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音乐创作者和版权方的合法权益。除了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5G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科技也为数字音乐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作品认定与权利归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认为,不能以生成物不是自然人创作的就简单否定,这样才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副总裁杨奇虎认为,对于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的创作形式、传播路径,以及复杂的版权归属界定等问题,都需要加以明确规范,确保产业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前行。“我们深知,只有切实保护好版权,才能充分调动音乐创作者的积极性,为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优秀作品,进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杨奇虎说。
著作权集体管理可发挥更大作用
在数字音乐产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作用,共同推动数字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专题研讨上很多嘉宾关注的焦点。
“立法、执法、集体管理是版权制度的三大支柱,一个国家是否建立了集体管理组织,代表着这个国家版权制度水平的高低。”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原副局长段玉萍阐释了集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介绍了集体管理在网络音乐传播中的现状,同时对未来数字音乐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段玉萍说,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可以集中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方便使用者的使用,特别是对作品大规模的使用,还能够降低作品交易成本。因此,全社会都要提升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认识。
结合当前集体管理在网络传播中的现状,段玉萍提到,与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快速增长的现实并不匹配的是,数字音乐版权通过集体管理组织的收入并没有相应增长,这反映出集体管理在这方面的缺失。她建议,网络音乐平台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理顺授权机制,充分利用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授权。集体管理组织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利用新技术,完善集体管理收费分配机制。同时,政府要加大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力度。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张连勇结合数字音乐著作权案件的审理,介绍了典型案件的审理思路。他建议,关于数字音乐的大量诉讼还是希望通过引导性的典型案例和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希望集体管理组织在纠纷解决、海量音乐的授权机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倡导平台提升自我管理能力,事前做好预防,事后能够积极应诉,形成合法利用他人音乐作品的好局面。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范永刚对于AI给集体管理组织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对于任何新技术,集体管理组织都是拥抱、赞同的,但不能以牺牲原创作者的利益为代价。从集体管理制度的运行出发,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比如,可以考虑借鉴其他国家的补偿金制度,平衡新技术发展对原创作者或者著作权人的权益兑现时的一些损失。
共同维护数字音乐产业良好版权环境
会议期间,为促进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公平竞争、扩大数字音乐传播范围、敦促数字音乐版权许可费及支付方式理性发展、有效应对数字音乐市场竞争问题及纠纷,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联合中国版权协会与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及独立音乐人等数字音乐从业主体代表,联合发起《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公平竞争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一步明确数字音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与共识。
《公约》提到,数字音乐行业从业主体应共同维护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避免相互达成独家版权许可协议。鼓励数字音乐行业从业主体实现良性竞争,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共同扶持独立音乐人发展,为原创音乐塑造良好竞争环境。以符合国际惯例及我国市场需求的方式,推广发行新歌新专辑。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版权合作费用,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版权费用及支付方式的理性发展。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行为,完善提升集体管理组织职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合规机制,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业界认为,《公约》的发布,为促进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公平竞争、扩大数字音乐传播范围、敦促数字音乐版权许可费及支付方式理性发展、有效应对数字音乐市场竞争问题及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指引。
网易云音乐副总裁李巍认为,《公约》中提到的独家授权、预付金以及扶持独立音乐人,体现了数字音乐行业最关键的三个领域。希望大家可以达成共识,摒弃独家垄断,回到相对理性的、有预付金的模式,在AI技术的影响下,继续扶持原创音乐人,通过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版税规则,形成良好的版权秩序和环境。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初萌认为,对于像音乐这样版权密集的产业而言,最核心的问题是版权价值的确定。在产业链前端,如何保护创作人权益,激发创作人积极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未来行业在音乐版权保护上,一定会按照利国利民利行业的走向发展。”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嘉明说,文化发展繁荣要求版权的传播性必须要得到保障。与此同时,倡导以更低的交易成本获取更多的音乐内容,满足人民的文化需求。希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断完善集体管理的职能,通过有效运行版权的汇集和分发机制,最终提升数字音乐版权资源的可获得性。
“为了推动中国数字音乐走向更高水平,我们建议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数字音乐的创作、制作、分发和消费的质量。注重内容创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数字作品。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版权侵权行为。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积极走出去。”张传静说,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不断推动中国数字音乐产业走向更高水平。
作者:赵新乐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