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情况
2012年06月13日 【 】 浏览次数:1326次
随着网络和数字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民文化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传统版权保护工作带来了挑战。为了给予表演者全面的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96年开始进行保护表演者声音和形象的条约起草工作,该条约草案简称《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在相关成员国共同努力下,经过近多年磋商,该条约起草取得重大进展,各成员国意见基本达成一致。2011年9月26日,WIPO成员国大会第49届会议决定于2012年举行外交会议,正式审议缔结WIPO《保护音像表演条约》。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准积极申办此次外交会议。2012年12月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与相关权力常设委员会第23次会议及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外交大会筹备会,通过表决确定《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于2012年6月在中国举办。经国务院批准,本次外交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由国家版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外交会议是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签订国际条约(公约)的专门形式,也是最重要的会议之一。在北京召开外交会议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对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树立知识产权保护良好形象和推进北京世界城市建设、加快有国际影响力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步伐,对中国版权制度的完善以及版权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